(1)提供申请人即将就读的澳大利亚学校出具的留位证明信原件。申请人必须在提出签证申请时递交留位证明信原件,否则当次学生签证申请无效。每封留位证明信原件需注明申请人就读课程层次、课程名称、课程及学校的CRICOS代码,课程的起止时间和所有课程的全部费用。如果申请人申请的签证类别要求申请人参加英语语言课程,但申请材料中未提供此类课程的留位证明信,将导致拒签。


(2)请提供申请人已获学历/学位证明的清晰复印件及公证书。


(3)如果申请人申请读高中,请提供由目前学校出具的申请人就读的年级、班级的在读证明原件。


(4)如果申请人申请的学生签证类别要求提供雅思成绩,请提供认证的或公证的雅思成绩单(必须是递交申请前2年内参加的考试)。


(5)如果申请人申请571类别的学生签证,年龄在16周岁或稍大一点,寻求得到雅思豁免,必须在申请中填写并递交“571类学生申请补充表格(小/中学课程)”及必要的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