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签证的申请人在递交申请时需同时递交以下材料。本清单仅规定在递交申请时所必须提供的基本材料,而并未对申请人可提供的材料做任何其他限制。
申请人可同时递交他们认为有助于签证评审的其他任何材料。
根据澳大利亚移民法的有关规定,签证审批部门有权仅凭申请人提交申请时所提供的材料做出决定,而不必要求申请人再提供进一步的材料。因此,在递交申请时请尽量完整地提供签证申请材料,这一点对申请人是至关重要的。
所有表格需用英文填写。申请人提供的除英文之外的其他任何语种的材料均须附上英文翻译件。所有材料必须是原件或者是经公证或认证的复印件(材料清单上要求)。申请人递交申请后,如果所提供的信息发生变更,必须书面通知签证审批部门,否则移民部将依据申请人递交申请时所提供的材料进行签证评审。
1.签证申请费。申请人可通过信用卡、汇票或银行支票等方式汇款(以澳币支付)至澳大利亚移民及多元文化土著事务部。
2.提供1份填写完整并由本人签名的学生签证申请表格。
3.提供1份填写完整并附有签名的家庭成员表。
4.提供1份所递交申请材料的清单复印件。
5.提供1份申请人(及随行人员)护照首页和各注页钓复印件
6.提供1份申请人(及随行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7.如申请人通信地址在国内,需提供4张用中文写有姓名及地址的不干胶贴条。
8.如申请人通信地址不在国内,需提供4张用英文写有姓名及地址的不干胶贴条。
9.提供申请人(及随行人员)每人4张、近6个月内拍摄的护照照片。
10.提供户口簿每一页的清晰复印件公证书。
11.如果申请人未满18周岁,并且由申请人父母为其支付在澳大利亚学习期间的费用,需提供注有申请人父母姓名的申请人的出生证明公证书。
12.如果申请人的祖父母/外祖父母为其支付在澳大利亚学习期间的费用,请提供:
(1)注有申请人父母姓名的申请人的出生证明公证书。
(2)注有申请人祖父母/9卜祖父母姓扈的申请人的父母的出生证明公证书。
13.如果申请人的兄弟姐妹为其支付在澳大利亚学习期间的费用,请提供:
(1)注有申请人父母姓名的申请人的出生证明公证书。
(2)注有其父母姓名的、申请人的兄弟姐妹的出生证明公证书。
14.如果申请人未满18周岁,并在澳大利亚不与父母双方中任何一人或法定监护人共同居住,请提供:
(1)由申请人即将就读的学校签署的监护证明,证明学校将负责申请人在澳期间的食宿、生活保障及基本福利问题。
(2)或由申请人父母书面指定一名常住澳大利亚的21岁以上亲属出具的法律声明书,证明他(她)将负责申请人在澳期间的食宿、生活保障及基本福利问题。
(3)上述相关人员出生证明的公证书和能证明申请人与他们之间亲属关系的法律文件。
(4)以上人员在过去10年中曾居住超过12个月的任何一个国家警方所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原件。
(5)有资格成为指定看护人的亲属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夕卜祖父母、姨母/姑母、叔伯/舅父、侄女/外甥女、侄子/外甥、继父母、异父母兄弟、异父母姐妹、继祖父母、继叔伯、继伯/婶母、继侄子(女)。
15.如果申请人在开学时未满18周岁,请提供:
(1)亲生父母双方分别出具的同意子女赴澳留学的信函原件。
(2)父母双方身份证复印件。
16.如果申请人有配偶,请提供结婚证书公证书。如果申请人是新近结婚或非婚同居,请提供相应的婚姻或同居关系附加证明材料。
17.如果申请人有耒满18周岁的未婚子女,请提供注明他们父母姓名的出生证明公证书。
18.如果申请人有子女赴澳与申请人共同居住,并且子女已满5周岁或在澳期间即将年满5周岁,请提供由孩子即将就读的澳大利亚学校出具的留位证明信原件。
19.如果申请人有未满18周岁的子女赴澳随行并与申请人在澳共同居住,且父母的一方将不在澳大利亚居住,请提供其不赴澳大利亚的父/母方亲笔签署的同意其赴澳信函原件,并附上其身份证复印件。
(1)填写学生签证申请表。
(2)填写家庭成员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