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赴美留学签证的申请人必须首先证明自已有能力在美国做全日制学生。申请人还必须证明其进人美国并短暂停留的唯一目的是在学术机构完成学业。另外,申请人还必须证明自己有能力支付学费和上学期间所需的生活费用。


所有学生签证申请人都应该提前做好准备,以便能够在面谈时出示下列材料和其他与签证申请有关的支持材料:


(1)有效护照。如果申请人的护照将在距预计抵美日期的6个月内过期、或已损坏、或护照上已无空白的签证签发页,请在前往美国使馆面谈之前申请一本新护照。


(2)DS-160表格确认页。请在上面注明申请人名字的电码、中文姓名、中文家庭地址、公司名字及地址。


(3)一张照片。申请人于6个月内拍摄的2英寸×2英寸(51毫米×51毫米)正方形白色背景的彩色正面照。


(4)签证申请费收据原件。申请人可以前往中信银行在中国的任何分行支付签证申请费。请将收据用胶水或胶条粘贴在确认页的下半页上。


(5)含有以前赴美签证的护照,包括已失效的护照。


(6)填写完整的学生和交流访问学者信息系统(SEBVIS)表格。填写完整的I-20A-B表(发放给F1学生)或I-20M-N表(发放给M-1学生),必须由学校指定官员(DSO)和申请人本人签字。表格上的姓名必须与申请人护照上的姓名完全一致,并已被美国的学术机构输人SEVIS系统。


(7)SEVIS费收据。大多数J、F和M类签证的申请人现在必须支付维护学生和交流访问学者信息系统(SEVIS)的费用。请在前往美国使馆面谈时携带电子版收据或收据原件。


(8)在中国有牢固约束力的证明。出示经济、社会、家庭或其他方面约束力的文件,以帮助申请人证明其在美国短暂停留后有意愿返回中国。


(9)资金证明。证明申请人有能力无需工作即可支付在美停留期间的全部费用。


(10)研究/学习计划。在美期间计划好的学习或研究工作的详细信息,包括申请人所在美国大学的导师或系主任的姓名及电子邮件地址。


(11)个人简历。详细描述申请人过去在学术和工作方面的经历,包括一份申请人所发表文章的清单。


(12)返校老生的学校成绩单。欲返回美国学校就读的老生应该在申请签证时递交所学课程的官方成绩单。


(13)导师的个人情况介绍。已经在美国大学里被分酡了导师的研究生应当带来导师的个人情况介绍、简历或网页打印件。


注意:申请人必须提前做好准各,以便能够在签证面谈时合理解释赴美的目的

和回国理由,并出示相关证据证明自己的陈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