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照是重要的国际旅行证件,为了旅行和日常生活的方便,无论什么时候,都应该增强护照保管意识:
1.拾获他人护照,应尽快交还本人,或寄送给原发照机关或就近的使领馆处理。
2.原中国公民加人外国国籍后仍应妥善保存原中国护照,或将其送使领馆注销(与外国护照或国籍证明一并递入,注销后的中国护照将退还本人)。
3.要注意检查护照的有效期,在有效期满前6个月内申请延期,以免护照过期。
4.不要轻易随身携带护照。护照不使用时,应将护照存放在防火、防水、防盗或自己清楚的安全地方。
5.将护照复印一份,与护照分开存放,以备护照万一遗失后使用。必要时,也可到公证处公证护照复印件留存各用。
6.外出旅行确需携带护照时,注意不要将护照随意放在车内或手提包内,应将护照贴身携带。
7.最好不要将护照与身份证等其他证件一并携带外出。确需同时外出使用时,也不要将护照与身份证等放在一起,或将数本护照放在一起,以免同时遗失,造成无任何身份证件的尴尬情况。
8.公众场所需要使用护照时,要注意减少护照的使用次数。离开时,应确认护照已放置妥当。
9.切勿将护照作为抵押品或代用品。
10.藏匿护照而隐瞒不报将给护照补发造成困难。买卖护照将受到法律处罚。
11.万一护照遗失,应尽快将情况报告使领馆注销,避免被他人所用。
(1)护照在国内没有出境之前丢失。应向当地所在丢失区域派出所报案,并索取报案证明,在当地市级以上出人境管理处指定的报纸登报丢失声明;携带本人身份证及户口本去当地出人境管理处办理补办护照手续,办理手续规定周期为3个月;取得护照后,与使馆取得联系,递交报案证明和报纸登报丢失声明复印件,办理补贴签证手续。
(2)护照在国外丢失。
携带本人护照及签证复印件去中国使领馆,申请挂失办理。使领馆会给当事人出示一张临时身份证明纸,供短期内使用。等护照办理完毕后,再补贴签证。
也可以将中国驻外使领馆出具的有关证明寄回国内,在户口所在地由家人帮助申请补发护照手续,取得护照后再寄往国外办理补办签证手续。
(3)出境后又返回国内丢失护照。可持本人在国外的身份证明(主要指在国外的居留证(注册的学生证、就职证明等)申请补发护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