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签证申请会在3-7个工作日内做决定。大多数情况下,7个工作日后,申请人将收到签证或拒签信。但是,申请也有可能被发往荷兰有关负责部门做决定,这一过程则需要12周。在一些情况下,使领馆会要求申请人补充额外文件。如遇到这种情况,使领馆会通知签证推迟天数,而在这些天内,申请人必须尽快把材料补充完整。
(2)申请人在递交申请材料时,会收到1张写有决定日期的护照领取单据,在该日期前无法进行查询。
如果申请人的申请材料不完整,申请人会收到|份要求补充申请材料和审理日期推迟的信函。在文件补充完整后,申请人将得到1张新的护照领取单据。在此之前,结果无法查询。
如果申请被拒绝,申请人会得到1封写有拒签原因和申诉方法的正式拒签信。
申请人不可与使领馆探讨拒签原因,但可再次申请。
如果申请人的申请被寄往荷兰相关负责部门,使领馆会通知其结果。如果申请文件中没有写清楚电话号码及电子信箱,使领馆会以邮政信件的方式告知结果。
(3)如果持有中国护照且不离开机场,那么不需要申请签证。其他国家的公民,请与旅行社联系或询问即将转机国家的使领馆是否需要转机签证。
(4)如果被拒签,可以随时再次申请占即使申请人正按照拒签信程序申诉,如申请人再次申请时能提供新材料,有可能会产生不同结果。但如果没有新材料可提供,很可能被再次拒签。
(5)如果住所距离北京较远,请不要邮寄签证申请。使领馆也不会用邮寄方式返还护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