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话:400-101-9758
关闭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职场资讯 > 移民知识

未尽告知义务 吉林磐石一出国劳务中介赔付7000元

时间:2015-11-03 浏览量:

花费1.5万多元在出国劳务中介公司正常办理了出国务工手续,但行将出国时,被雇佣方告知还要交纳约人民币1.3万元。磐石市民柴女士认为自己受骗,便未正常出国,遂向磐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投诉。相关部门介入后,中介公司一次性补偿柴女士7000元出国劳务费。


马上出国 被告知要交钱

近日,磐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投诉举报中心受理了柴女士的投诉。据其称,今年7月6日,她在磐石市一出国劳务中介公司,办理了赴马来西亚的出国劳务项目,共计交费15500元。


10月2日,按照双方签订的协议,柴女士可以出国了。可柴女士抵达广州机场时,马来西亚的雇主方却告知她,要向雇主方再交纳约人民币1.3万元。该款项包括工伤、医疗保险费用和出国劳务抵押金等。柴女士认为自己受骗了,便返回磐石找到中介公司,希望对方退还办理出国劳务的费用。


相关部门介入

在对事件双方的协调中,中介公司否认有欺骗行为。中介公司表示,柴女士在办理出国劳务手续时,已经看过《招工简章》,并且已经签订了办理出国劳务协议书,双方约定得非常明确。柴女士不出国,完全是其个人原因,所以公司不能退还相关费用。双方协调未果,柴女士便向磐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投诉。该部门受理投诉后,前往中介公司进行了调查。


中介一次性补偿7000元

经调查,涉事中介公司与河南省某境外就业有限公司签订了3年劳务合同。合同约定了出国劳务人员的签证办理、工资、福利、工伤、医疗保险等项目,柴女士也在合同上签字确认。调查中,涉事中介公司还出具了相关的合同书、与柴女士签订的协议书。在协议书中,约定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其中一条约定:“甲方为乙方办理好签证,视为甲方已完全履行了本协议义务。”协议中也有柴女士的签字确认。


从调查的书面材料中显示,该中介公司并没有明显过错。但经过相关部门的耐心工作,中介公司的工作人员承认,在办理出国劳务时,没有尽到如实告知的义务,愿意承担一部分责任。执法人员根据《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消费者投诉办法》对双方进行了细致调解,最终双方自愿、平等达成一致协议:出国劳务中介一次性补偿消费者7000元出国劳务费用。双方纠纷至此结束。

微信扫一扫分享资讯
相关推荐
暂无相关推荐
客服服务热线
400-101-9758
关于我们
产品与服务
收费与推广
网站特色
咨询反馈
微信公众号
手机浏览

Copyright © 2015~2023 大连深海科技有限公司 辽ICP备15013104号-2 辽公网安备:21020202000395号

地址:大连市中山区港湾街20号名仕财富大厦B1116室 EMAIL:cglwcom@163.com

ICP经营许可证:辽B2-20200009 人力资源证: 210281220841

Powered by PHPYun.

用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