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面提到,要想成为加拿大永久居民,必须连续5年要在加拿大境内累计住满730天。如果没有成为公民,就一直要履行这个义务。不过移民法也有几项例外规定,对于中国籍移民加拿大的永久居民者来说,用例外规定来减少移民居住要求的常见方法有2个。

(1)由加拿大公司派驻海外。
被加拿大公司雇用,并由公司指派到中国来工作是最好的办法。这样在中国工作的这段时间也可以算作境内居住的时间;或者,配偶或父母(已获得永居权)被加拿大联邦公共服务机构全职雇用,并派驻到中国工作,那么你作为家庭成员,可以陪伴他们在中国生活,无须在加拿大逗留。

(2)陪伴加拿大配偶出国。
这是中国籍加拿大移民采用最普遍的一种方法。移民条例规定,当配偶一方是加拿大公民,另外一方居民陪伴公民(配偶),从加拿大出发一起到海外,可免除境内居住。许多中国移民的做法是,妻子在加拿大4年中连续逗留3年获取公民身份,而丈夫回国做生意,万一无法满足5年中在加拿大住满2年而被剥夺永久居民身份也不要紧,可以在妻子获得加拿大公民身份回国后,丈夫再通过陪伴妻子居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