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吸引海外投资移民者来美国投资及创造就业机会,美国于1990年开始实行EB-5投资移民项目。此类签证每年有10000个名额。根据此方案,外国移民申请人在美投资创设有利于美国经济的商业性企业,并创造10个全职的美国工人就业机会,即可获发2年期的条件式移民签证。期限截止前90天,如果移民投资者的投资行为仍存在,可申请成为永久居民。此方案的投资额为100万元美元。如果投资标的是位于目标就业区,则投资额可降为50万美元。

EB-5对申请人的商业背景、年龄、教育程度及语言能力等没有限制,只要证明其投资资金为合法取得即可。一人申请,全家(配偶及21岁以下未婚子女)都可以同时获得绿卡。申请成功后可自由选择美国任何城市居住,或继续留在中国工作和生活。目前,美国移民项目大都为“区域中心”项目(俗称EB-5项目),有多个地区可供选择,例如南达科他州、宾州、费城、密西西比等投资移民项目。

虽然这些项目普遍投资金额较少,可以减轻投资人的负担,但是在具体运作上,大部分中国人对美国的法律、经商环境、语言、经营成本等并不了解,政府也不提供担保,因此在申请前的风险评估、项目选择上要非常谨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