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请者在大韩民国居住5年以上。
(2)符合大韩民国民法规定的成年年龄(19岁)。
(3)品行端正,此前无犯罪记录。
(4)申请着拥有依靠自身财产、技能或依赖共同维持生计的亲属,有可以维持生计的能力。
(5)申请人需对韩语有一定的掌握,并对大韩民国风俗有―定理解,具备作为大韩民国国民的基本素养。
(6)出生后从未成为过大韩民国国民的成年外国人中,合法持续滞留5年以上时,可以进行一般入国籍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