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短期停留签证(6个月之内不超过90天)
学习签证的申请必须由本人亲自到使馆递交。如果申请材料不完整,申请人会收到所缺材料的清单以及补充材料的最后期限。如果申请材料不能补充完整,申请将被拒绝。签证费用须由人民币现金方式在递交申请材料之后即时交纳,汇率根据使领馆公布的汇率为准,该费用一经交纳不可退还。如果递交的申请材料是完整的,3个工作日之后可以领取签证结果:如果申请人不能亲自到使领馆领取签证结果,可委托他人,但被委托人须提供签证领取单原件以及申请人签写的委托书。
得到签证并不意味着持有人有进人所申请国家的权力。申请人确保保留一份申请签证时提交的所有材料的复印件,因为移民官员有可能要求申请人出示除有效护照、签证及旅行保险之外的其他有效证明材料。
申根国家停留的时间仅限于签证上显示的天数,无论签证的有效期限是多久,以签证上标明的有效停留天数为最长停留时间,如签证标明的是多次出人境,签证上标明的有效停留天数应为签证有效时间内持有者于申根国家停留的总天数。如果签证持有者经常往返申根国家,那么在6个月之内,持有者在申根国家停留的总天数不能超出90天。如果非法滞留于申根国家,那么该行为人将面临2年之内禁止进人申根国家的制裁。如根据实际情况i任何人于6个月之内需要在申根国家停留90天以上,该人必须办理临时居留许可(MVV)。
(2)短期居留签证MVV
到达荷兰后,中国学生还需要到当地政府机关登记,最终取得1年的居住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