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出生公证或出生证明原件,附英文译文。
2.亲属关系公证,说明所有直系亲属(父母、兄妹、伴侣和子女)的详情,包括其仝名和出生日期,不论他们的居留权或国籍归属何方。
3.户口簿原件或经公证的副本。
4.英文解释信,说明申请人的求学选择和完成学业后的计划。
5.来自新西兰教育机构出具的人学接收信,该证明信必须包括以下内容:
(1)课程名称及级别,包括完成课程所需的最低学时。
(2)有关整个课程的学费说明,若课程时间超过1年,有关年度学费的说明。
(3)学生是否必须支付课程学费。
(4)将在新西兰停留的时间。
(5)请注意人学接收必须得到新西兰学历评估委员会的批准。
6.由申请人目前就读的学校出具的证明信,说明申请人目前在中国国内学习课程的程度,或是经过公证、带有英文译文的学历证明。
7.申请人在过去5年中所获得的任何学历证书原件、结业证书原件及结业证明的原件及其复印件;对于部分完成的课程,须提供课程的详细情况。
8.曲新西兰学校提供或其他愿意且有能力者提供的住宿担保。
9.证明申请人有是够资金支付在新西兰停留期间的生活和学习费用的材料。证明材料可以但不限于以下种类:
(1)来自申请人父母的雇主证明信或资金担保人的雇主证明信。该信必须使用带有公司抬头的信纸书写,且需盖有公司印章和公司领导人或人事部负责人的签名。信函内容需包括:
A.年收人(包括奖金和所有提成)。
B.雇用期限和所担任的职务。
(2)如果申请人父母为企业的所有者或股东,他们需提供:
A.营业执照的原件或公证件。
B.由工商局盖章签发的企业注册情况查询单,列出所有股东姓名及股份份额。
C.过去两年的企业所得税。
D.上一财政年度企业的损益表。
E.上一财政年度企业的银行对账单,显示公司日常收支情况,银行对账单须加盖银行公章。
F.由企业所有者出具的证明,说明企业创立的时间、企业的管理形式以及雇员人数,证明信需使用带公司抬头的信纸书写。
(3)如果申请人本人为其留学提供担保,申请人需提供由雇主或配偶的雇主(如果适用)提供的包括上述内容的证明信。
(4)申请人、父母或其他资金担保人的所有银行转账/活动记录,时间要涵盖提交申请之前的至少12个月。
(5)其他证明资金能力的材料,最好提供原件,包括:银行存款证明、银行存折、存单、个人所得税交税回执以及过去12个月的股票交易报告;如果资金来自股票投资收益,则需同时提供股东账户证明。
(6)对在过去6个月中存人的大笔资金,申请人需要提供有利的材料证明这些存款的历史和资金来源,例如利息清单、股票交易收据等;请同时提供关于这些存款的历史和资金来源的书面解释说明。
(7)如果申请人的资助人生活在国外,则需提供1份其最新的所得税纳税单、其雇主出具的证明其目前职位和年收人的证明函,以及其合法定居身份或公民身份的证明;此外,该资助人还需提供一份法定的资助声明,说明所提供的资助金额、提供资助的原因以及该资金是无偿赠与还是贷款。
(8)盖有银行印鉴、说明过去12个月内日常交易情况的银行单据原件。
(9)学生贷款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