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物品都不准入境,如果查到,轻者会被没收,重者则处罚。

(1)新鲜、脱水或罐装的肉类、肉制品。

(2)植物种子、蔬菜、水果及土壤。

(3)昆虫及其他对植物有害之虫类。

(4)非罐装或腌熏之鱼类及鱼子。

(5)野生动物及标本。

(6)毒品及危险药品。

(7)盗印(无版权)书籍庾录音、录像带。

(8)彩券。

(9)军火弹药。